美出口管制添加19家中港企业实体清单 美企子公司在列
美国再次扩大出口管制范围,美国官方8日发布一项最终规则,宣布对将中国、土耳其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26个实体及3个地址添加至实体清单。其中,包括19家中港企业,这些企业均与电子元器件分销及无人机贸易有关。BIS指,添加企业多与电子元器件分销及无人机贸易相关,部分企业涉及向伊朗代理组织提供支持,包括美国大型电子组件经销商Arrow子公司与部分武装无人机供应链。
据「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公告,修订《出口管理条例》(EAR)进行修订,将29个实体条目(26家企业及3个地址)添加至实体清单(Entity List),其中涉及的国家地区为中国(19个,含香港)、土耳其(9个)及阿拉伯联合酋长国(1个)。美国政府认定,这些实体的行为违反了美国的国家安全或外交政策利益。
公告表示,被添加至实体清单的19家中港企业中,其中16家为中国企业,3个地址位于香港。此次被列入的企业范围广泛,包括Arrow的中国与香港子公司,以及多家中小型技术与贸易公司。BIS指,这些企业涉及电子组件及无人机贸易,其中部分子公司被认定协助伊朗及其代理组织采购美国原产电子组件。
公告提到,Arrow Electronics旗下子公司Arrow China Electronics Trading及Arrow Electronics (Hong Kong)被列入清单,原因在其部分伊朗代理人武装无人机供应链中扮演角色,涉及协助取得美国原产电子组件。
而被列入的香港地址涉及与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圣城旅(IRGC-QF)及其前线公司相关的电子供应网络,与此前遭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制裁的实体存在关联。BIS将这些地址单独列入清单,代表未来凡在这些地址注册或经营的实体,若涉及EAR管辖物项的出口、再出口或境内转移,皆须事先申请许可,并适用「推定拒绝」审查政策。
路透指,Arrow Electronics表示,公司一直遵守出口法规,正与BIS讨论相关事项,以减少对供应链的影响。
另,BIS还指,添加实体或个人被认定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重大风险,美国企业若与其开展业务,需事先获得授权,否则将违法。相关规则自10月8日起生效,对规则生效前已在途的货物,若在11月7日前完成出口、再出口或境内转移,可继续适用原有许可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