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党议员致信SEC主席 指“中国军事公司”清单上榜实体不应在美交易

两位共和党籍资深国会议员日前致信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主席阿特金斯(Paul Atkins),请求该机构考虑限制在美上市的“中国军事公司”进入美国资本市场,以保护美国的经济与国家安全。
今年6月8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五角大楼将65家实体列入“中国军事公司”清单,即1260H清单,其中包括中国在科技、电动汽车、电池、太阳能、生物技术、无人机、机器人及网络通信等领域的主要企业。被列入1260H清单不等于被制裁。它不冻结资产、不禁止一般商业往来,也不直接触发出口管制许可。
《2021财年国防授权法》第1260H条指示五角大楼识别直接或间接在美国运营的军民融合贡献者等中企;据《2024财年国防授权法》第805条,对清单企业的采购限制将分两阶段落地。2026年6月30日起,五角大楼被禁止与1260H清单上的实体或受其控制的实体签订、续签或延长关于采购货物、服务或技术的合同。
此外,自2027年6月30日起,五角大楼被禁止签订、续签或延长涉及采购“由1260H清单实体或受其控制的实体生产或开发的产品或服务”的合同。然而,这项基于产品的禁令并不禁止采购包含来自1260H清单实体的组件,或子组件的最终产品或组件。
据悉,美国众议院美国与中共战略竞争特设委员会主席穆勒纳尔(John Moolenaar)与共和党同僚、联邦参议员斯科特(Rick Scott)在给阿特金斯的信中写道,“美国战争部此次扩大了1260H清单的范围——在去年的基础上新增了65家实体——这体现了对这些企业给美国构成威胁的最有力评估。这些企业不应在美国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我们谨促请贵委员会审议在其现有职权范围内可采取何种适当行动,以应对这些企业进入美国资本市场并筹集资金的能力,因为这些资金可能用于支持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代化建设”。
这两位共和党国会议员指出,“根据法律法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美国全国性证券交易所拥有广泛的监管管辖权。《1934年证券交易法》(简称《交易法》)第23(a)条授权SEC制定实施该法所必需或适当的规则与条例。《交易法》第6(b)(5)条进一步规定,全国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必须旨在防止欺诈及操纵行为和实践,促进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并保护投资者及公共利益”。
信中补充说,“此外,根据第12(k)条,若SEC认定采取相关行动符合公共利益且对于保护投资者而言确有必要,则有权对任何证券实施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紧急停牌。依据《外国公司问责法》(经修订),对于未能达到美国公司所适用的同等监管及透明度标准的外国公司,SEC亦可暂停其证券交易”。
据了解,在信中,上述议员们还建议SEC为投资者建立一套预警系统,通过特定代码或标识来标示那些令人关切的上市公司;同时建议,若某家公司被列入美国制裁名单,且其总部位于或由“受关注的外国”拥有,则应暂停该公司的证券交易。而被列入该清单的阿里巴巴等中企已起诉美国政府,要求将它们从1260H清单中移除。



